醫療器械的生物學評價是確保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并減少對人體健康潛在風險的關鍵環節。通過生物學評價,可以全面評估醫療器械與人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包括材料的生物相容性、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本期文章針對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標準及相關共性問題進行了總結,為企業在產品研制階段提供指導。
一、不同類型醫療器械的生物學評價標準
1. 通用標準
GB/T 16886系列標準(詳見表1)規定了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包含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動物福利要求、遺傳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試驗等,適用于廣泛的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旨在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表1:GB/T 16886系列標準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GB/T 16886.1-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 |
GB/T 16886.2-2011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部分:動物福利要求 |
GB/T 16886.3-2019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3部分:遺傳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試驗 |
GB/T 16886.4-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4部分:與血液相互作用試驗選擇 |
GB/T 16886.5-2017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5部分:體外細胞毒性試驗 |
GB/T 16886.6-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應試驗 |
GB/T 16886.7-2015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7部分: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 |
GB/T 16886.9-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9部分:潛在降解產物的定性和定量框架 |
GB/T 16886.10-2017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0部分:刺激與皮膚致敏試驗 |
GB/T 16886.11-2021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試驗 |
GB/T 16886.12-2017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2部分:樣品制備與參照材料 |
GB/T 16886.13-2017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3部分:聚合物醫療器械降解產物的定性與定量 |
GB/T 16886.14-2003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4部分:陶瓷降解產物的定性與定量 |
GB/T 16886.15-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5部分:金屬與合金降解產物的定性與定量 |
GB/T 16886.16-2021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6部分:降解產物與可瀝濾物毒代動力學研究設計 |
GB/T 16886.17-2005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7部分:可瀝濾物允許限量的建立 |
GB/T 16886.18-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8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醫療器械材料的化學表征 |
GB/T 16886.19-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9部分:材料物理化學、形態學和表面特性表征 |
GB/T 16886.20-2015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0部分:醫療器械免疫毒理學試驗原則和方法 |
GB/Z 16886.22-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2部分:納米材料指南 |
2. 針對特定類型器械的標準
對于某些特定類型的醫療器械,可能需要遵循更具有針對性的評價標準,詳見表2。例如,牙科器械應考慮YY/T 0127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該標準涵蓋了牙科用醫療器械的生物學評價各個方面,包括根管內應用試驗、吸入毒性試驗、骨植入試驗等。
表2:其他針對特定類型器械的生物學評價標準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GB/T 16175-2008 |
醫用有機硅材料生物學評價試驗方法 |
YY/T 1815-2022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應用毒理學關注閾值(TTC)評定醫療器械組分的生物相容性 |
YY/T 1912-2023 |
用于軟組織再生醫療器械的生物學評價與試驗 |
YY/T 1775.1-2021 |
可吸收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部分:可吸收植入物指南 |
YY/T 0268-2008 |
牙科學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單元:評價與試驗 |
YY/T 0993-2015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納米材料:體外細胞毒性試驗(MTT試驗和LDH試驗) |
YY/T 1295-2015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納米材料:細菌內毒素試驗 |
YY/T 1532-2017 |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納米材料溶血試驗 |
YY/T 1863-2023 |
納米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含納米銀敷料中納米銀顆粒和銀離子的釋放與表征方法 |
YY/T 1897-2023 |
納米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遺傳毒性試驗 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微核試驗 |
YY/T 1535-2017 |
人類體外輔助生殖技術用醫療器械 生物學評價 人精子存活試驗 |
YY/T 1778.1-2021 |
醫療應用中呼吸氣體通路生物相容性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 |
YY/T 1434-2016 |
人類體外輔助生殖技術用醫療器械 體外鼠胚試驗 |
YY/T 1775.1-2021 |
可吸收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部分:可吸收植入物指南 |
YY/T 0127.3-2014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3部分:根管內應用試驗 |
YY/T 0127.4-2023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4部分:骨植入試驗 |
YY/T 0127.5-2014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5部分:吸入毒性試驗 |
YY/T 0127.6-1999 |
口腔材料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口腔材料生物試驗方法 顯性致死試驗 |
YY/T 0127.7-2017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7部分:牙髓牙本質應用試驗 |
YY/T 0127.8-2001 |
口腔材料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口腔材料生物試驗方法 皮下植入試驗 |
YY/T 0127.9-2009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試驗方法 細胞毒性試驗:瓊脂擴散法及濾膜擴散法 |
YY/T 0127.10-2009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試驗方法 鼠傷寒沙門氏桿菌回復突變試驗(Ames試驗) |
YY/T 0127.11-2014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1部分:蓋髓試驗 |
YY/T 0127.12-2008 |
牙科學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試驗方法 微核試驗 |
YY/T 0127.13-2018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3部分:口腔黏膜刺激試驗 |
YY/T 0127.14-2009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試驗方法 急性經口全身毒性試驗 |
YY/T 0127.15-2018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5部分:亞急性和亞慢性全身毒性試驗:經口途徑 |
YY/T 0127.16-2009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2單元:試驗方法 哺乳動物細胞體外染色體畸變試驗 |
YY/T 0127.17-2014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7部分:小鼠淋巴瘤細胞(TK)基因突變試驗 |
YY/T 0127.18-2016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8部分: 牙本質屏障細胞毒性試驗 |
YY/T 0127.19-2023 |
口腔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9部分:亞急性和亞慢性全身毒性試驗:植入途徑 |
YY/T 0616.1-2016 |
一次性使用醫用手套 第1部分:生物學評價要求與試驗 |
YY/T 0719.7-2011 |
眼科光學 接觸鏡護理產品 第7部分:生物學評價試驗方法 |
二、關于生物學評價的常見問題
1.當利用已上市同類器械的生物學試驗數據進行生物學評價時,哪些因素可能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
答:(1) 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的主要因素有:產品的材料化學組成(包括各組成材料比例)、產品物理結構、表面特性、生產工藝、滅菌方法、原材料供應商及技術規范、液體類產品/濕態保存類產品還需考慮內包裝材料。
(2) 若受試品與申報產品在以上所列可能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的因素中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則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支持所提交的試驗報告適用于申報產品,必要時補充相應的生物學評價資料,如可瀝濾物分析及毒理學風險評定資料、相關生物學試驗項目的補充試驗等。
2.當使用本企業已上市同類器械的生物學試驗報告替代申報產品的生物學試驗報告時,需要進行哪些考量?
答:(1) 申請人需確認試驗報告中的受試同類產品與申報產品在材料化學組成、各組成材料比例、產品物理結構、表面特性、生產工藝、滅菌方法、原材料供應商及技術規范、內包裝材料(如適用,主要涉及液體類產品、濕態保存產品)等任何可能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的因素均完全一致,并提供相關聲明。
(2)若受試品與申報產品在以上所列可能影響生物相容性風險的因素中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則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支持所提交的試驗報告適用于申報產品,必要時補充相應的生物學評價資料,如可瀝濾物分析及毒理學風險評定資料、相關生物學試驗項目的補充試驗等。
(3)同類產品的生物學試驗報告僅用于替代申報產品試驗報告作為生物學評價的一部分,而不是替代申報產品的整體生物學評價報告。
3.是否可以采用與終產品相同的原材料進行生物相容性試驗?
答:生物學評價應考慮產品制造所用材料、預期的添加劑、工藝污染物和殘留物、可濾瀝物質、降解產物、最終產品的物理特性、各個組件及他們在最終產品中的相互作用、包裝材料和保存介質對生物相容性的影響等因素,因此產品的生物相容性試驗原則上應采用終產品進行,或采用取自最終產品上有代表性的樣品。如采用終產品進行試驗不可行,可考慮采用與終產品以相同的工藝過程制得的試樣進行試驗,但需對試樣的代表性進行充分的分析論證。
另外,當一個器械上有不同的組成材料時,在選擇試驗樣品時應考慮不同成分間可能存在的化學反應,以及不同成分對人體的綜合作用。但若醫療器械不同組件與人體接觸性質和接觸時間不同,應考慮分別進行生物學試驗。
4.生物學評價亞慢性毒性試驗報告常見需注意問題有哪些?
答:對于試驗中出現統計學差異的評價指標,試驗報告需明確相關差異是否有生物學意義并提供理由、分析判斷相關差異與受試產品的關系,而非僅簡單列出具有統計學差異的項目。另外,對于通過植入方式接觸受試品的亞慢性毒性試驗,需提供植入劑量的確定依據,如,在動物可耐受情況下,推薦樣本植入劑量為擬用人體臨床劑量的50~100倍。
5.國外實驗室出具的生物相容性試驗報告在中國注冊時是否認可?
答:國外實驗室出具的生物學試驗報告,應附有國外實驗室表明其符合GLP實驗室要求的質量保證文件。若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如GB/T 16886/ISO 10993系列標準),則可以作為支持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的生物學試驗資料提交。
6.熱原同細菌內毒素是否等同?
答:熱原泛指能引起機體發熱的物質,熱原包含了材料致熱及細菌內毒素致熱兩方面信息,屬于生物學評價項目。細菌內毒素是革蘭氏陰性菌死亡、自溶后,釋放出的細胞壁中脂多糖成分,通常來源于生產中引入的生物污染,不屬于生物學評價項目。一般來說,細菌內毒素是熱原,但熱原不全是細菌內毒素。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