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補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原因及情況說明;
(二) 申報者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及附件的復印件;
(四)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應當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單、生產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補辦境外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應當由生產企業或其在中國的代表處出具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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