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地區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審批模式要變

        日前,國家衛計委出臺《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醫療領域投資活力的通知》,推出了10項重點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在這10項舉措中,除了要增加5類獨立設置的醫療機構,還有一項內容是:

        “探索在國務院批準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告知承諾制,省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相應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并加強監管。”

        我國目前對大型醫用設備實施嚴格的配置審批管理,醫療機構獲得《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后,方可購置大型醫用設備。其中,甲類大型設備由國家衛計委審批,乙類大型設備由省級衛計部門審批。

        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模式,作為行政審批改革的一項新舉措,其操作思路是“明示告知、書面承諾、審批在先、監管跟進”。

        由行政審批部門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即可當場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該模式強調寬進嚴管,將事前實質性審查改為只作形式性審查,既簡化了審批流程,也大大壓縮了審批時間,申請人無需等待較長時間就能快速獲得審批。

        與傳統審批模式相比,該模式更重視事后監管。而一旦申請人在事后監管中,被發現違背承諾、并不符合審批條件,除了會被撤銷審批結果,還會被記入誠信檔案。

        乙類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放開,醫療機構買設備更方便,相關企業也會從中受益。

        當然,更為徹底的放開是取消行政審批、改為備案制。但是,顯然,國家政策目前并沒有要這么干的意思。

        根據通知,這一新的乙類大型設備配置審批模式將在國務院批準的自貿區內探索實行,而截至目前,我國一共是有“1+3+7”共計11個自貿區的。包括:

        2013年9月,國務院批復成立的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5年4月,國務院批復成立的廣東、天津、福建3個自貿區。

        2017年3月,國務院批復成立的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7個自貿區。


來源:賽柏藍器械